一般壓力表規程及國標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之探討
本文針對現行壓力表檢定規程JJG52—1999和國家標準GB/T 1226— 2010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。對“回程誤差” 和“輕敲位移”的概念提出了新的解釋;改進了規程檢定記錄表格并實現數據在excel中的自動化處理;指出了標準超壓試驗設計的不合理之處并提出 了修改建議。
0.引言
JJG52—1999《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、壓力真空表和 真空表》(以下簡稱“規程”)以及GB/T1226一 2010《一般 壓力著>(以下簡稱“標準”)規范了一般壓力表的檢定和 生產,在實際工作中筆者發現規程和標準有矛盾之處,依 據標準生產的壓力表按照規程進行檢定有可能不合格, 規程和標準中一些表述值得商榷甚至有錯誤,在此一并 提出,供同行參考與討論。
1.規程和標準的差異
1.1 “準確度等級”和“精確度等級”的表述
©規程計量性能要求3.1中的描述為:準確度等級” ②標準5.3基本誤差中的描述為精確度等級” JJF1001 一 1998〈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》之7. 19“準確 度等級”:符合一定的計量要求,使誤差保持在規定極限 以內的測量儀器的等別、級別。而并無“精確度等級”之 說。為避免混淆,建議標準修改相關表述。
1.2最大允許誤差的計算方式:
最大允許誤差是判斷壓力表合格與否最重要的參 數,規程與標準對最大允許誤差的計算方式分為兩種情 況,①測量上限90%以下:準確度等級乘以量程的百分 數。②測量上限90%以上:準確度等級基礎上降一級進 行計算。但測量上限90%處最大允許誤差計算方法,規 程和標準有完全不同的要求:
(1)規程表1:測量上限90%處在準確度等級基礎上 降一級。
(2)標準表5:測量上限90%應符合準確度等級要求。
標準比規程的要求更為嚴格,而標準5. 1. 3“儀表的
壓力部分一般使用至壓力測量范圍的3/4”,正是基于以 上原因,規程和標準規定測量上限10%的區域內放寬最 限90%的點一般不會被檢,因此筆者建議規程和標準統 一要求測量上限90%的點最大允許誤差計算時進行降 一級處理。
1.3指針指示端
(1)規程4. 1. 3. 3:指針指示端應能覆蓋最短分度線 長度的1/3 ~2/3。
(2)標準5. 10. 2:儀表的指針應符合GB/T 9252的規 定:在標度盤上面的指針,其指示部分應遮蓋標度最短標 度線長度的1/ 4 ~ 3/4。
由于標準對指針指示端的要求更寬松,因此按照標 準生產的壓力表依據規程檢定有可能被判為“不合格”, 應統一性能指標。對使用者而言,指針指示端方便讀數 即可;對檢定員而言,每次檢定都嚴格測量指針指示端是 否覆蓋最短分度線長度的1/3 ~2/3,不易實施也沒有必 要。基于以上分析,筆者建議放寬要求,該條可定義為: 指針指示端應部分覆蓋且不超出最短分度線。
2.規程和標準中的共同點
2.1“回程誤差”和‘輕敲位移”概念的缺陷及重新定義 回程誤差和輕敲位移是判定壓力表合格與否的重要 參數。規程和標準中對于示值誤差,回程誤差和輕敲位 移的描述基本一致,在此引用規程5. 3. 3的描述:
示值誤差:對每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 壓(或升壓)檢定時,輕敲表殼前、后的示值與標準器示值 之差。
回程誤差:對同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 壓(或升壓)檢定時,輕敲表殼后示值之差。
輕敲位移:對每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 壓(或升壓)檢定時,輕敲表殼后引起的示值變動量。
標準壓力:P
輕敲前示值:Pi,輕敲后示值:P'i (升壓:i = 1;降壓:
= 2)
則有如下表達式:
示值誤差:(Pi-P) (P'l ~P ), (P2-P) (P'I - P )中絕對值最大者
回程誤差:|P,2^P,1 I
輕敲位移:|P'i -Pi I
概念缺陷一:回程誤差”只考慮輕敲后示值之差(| P'—P'i I )是片面的,并不能完整的反映壓力表檢定正 反行程示值之差,應與“示值誤差”的定義相呼應,可定義 為同一檢定點“輕敲表殼前、后的示值之差最大值”(| P2-P1 | 和 |P'2 —P'i | 中較大者)。
概念缺陷二:輕敲位移的計量性能要求為規程3. 4 “輕敲表殼后,指針示值變動量應不大于表1所規定的允 許誤差絕對值的1/2。因此輕敲位移恒為非負數,無法 反映實際檢定過程中,輕敲表殼后指針偏轉方向。輕敲 后指針往正向偏轉,則輕敲位移應為正,否則為負。于是 規程3. 4可修改為:“輕敲表殼后,指針示值變動量應不 大于表1所規定的允許誤差的1/2?!?
相應表達式變動如下:
示值誤差:(P1 -P) (P'1 -P ), (P2-P) (P'i- P)中絕對值最大者
回程誤差:|P,2^P,1 |和|P2-P1 |中值較大者
輕敲位移::'i — Pi
筆者在執行檢定規程時發現檢定記錄表格存在以下 兩個缺陷:
檢定記錄缺陷一:規程附錄A“壓力表檢定記錄基本 格式”的表格是壓力表檢定記錄中最重要的數據記錄和 計算載體然而按照現行規程和標準對“輕敲位移”的定 義,“輕敲指針變動量”恒為非負數,無法從該表格中得出 被檢表輕敲前示值,不能得出示值誤差,因此嚴格意義 上,無法使用該表格記錄的數據判定壓力表是否合格。 但‘輕敲位移”被重新定義后,輕敲前示值=輕敲后示值 一輕敲指針變動量。輕敲前示值隱含在表格中,可計算 示值誤差。
檢定記錄缺陷二:規程附錄A“壓力表檢定記錄基本 格式”的表格無記錄“示值誤差”列,應該在“回程誤差” 列前增加“示值誤差”列,方便檢定員記錄示值誤差結果,
直觀判斷其是否在最大允許誤差范圍內。見表1 :
回程誤差和輕敲位移定義的變更以及檢定記錄表格 增加列“示值誤差”會使檢定記錄表格變得比較復雜。而 利用excel表格壓力表數據自動處理模塊,可以輕松實現 輸入原始數據的同時,輸出檢定結果,因篇幅所限,在此 僅給任一檢定點“示值誤差”和“回程誤差”計算公式: 示值誤差:G4 =IF (MAX(C4—B4 C4— E4— B4, D4— B4 D4—F4— B4)> — MIN (C4 — B4 C4—E4 — B4 D4— B4 D4—F4-B4) MAX(C4 — B4 C4—E4—B4, D4 — B4, D4—F4—B4),MIN (C4—B4, C4—E4 — B4 D4-B4, D4— F4—B4))
回程誤差:
H4 = MAX (ABS(D4 — C4) ABS (D4 — F4)— (C4—
E4)))
檢定員只需要輸入原始數據“標準壓力”,“被檢表輕 敲后的示值”和“輕敲指針變動量”就可自動得出“示值誤 差”和“回程誤差”,有效地簡化檢定工作,避免數據處理錯誤。
3.規程中的問題
3.1“測量上限”變更為“量程”更合適
(1)附錄C:壓力值允許誤差計算值一覽表中給出測 量上限范圍為(0. 1 ~ 1000)MPa,沒有包含測量范圍(0~ -0. 1)MPa的真空表,也沒有包含壓力真空表。
(2)規程4. 1.4 “測量上限數字“為:1X 10n,1.6X 10n,2 5X 10n,4X 10n, 6X 10n。同樣這些測量上限數字也 沒有包含壓力真空表,該問題在文獻中也做出了闡述。
因此將此二處”測量上限“改為”量程更準確。
3.2 “正整數、負整數或零”宜變更為“整數”
(1)規程4. 1.4測量上限數字:
應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:1 X 10n, 1.6X 10n, 2 5X 10n, 4X 10n, 6X 10n。
(2)規程4. 1.5分度值:
應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:1X 10n, 2X 10n, 5X 10n。
(1),(2)式中:n是正整數、負整數或零。
“正整數、負整數或零”可以統稱為“整數”,表述更為 簡潔。
4.標準中的問題
4.1超壓實驗百分比設計不合理
標準設計了超壓實驗來衡量一般壓力表的耐壓性 能,該實驗在歷次“ 一般壓力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” 中均有采用,是判定產品質量合格與否的重要指標,筆者 在參與“ 二零一一年度一般壓力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,,任務實驗過程中發現超壓實驗設計存在不合理之處。
標準中壓力表及壓力真空表按表2的規定承受超壓 試驗。
不合理之處一:部分超壓實驗壓力上限值很難達到。
從表3中可以看出,壓力上限值U = 1MPa 2 5MPa 及6MPa時,超壓試驗負荷值分別為:1. 25MPa 3. 125 MPa 及7. 5MPa,超壓實驗標準器一般選用活塞式壓力計或彈 簧管式精密壓力表,而活塞式壓力計砝碼無法加壓至所 需壓力,需通過活塞有效面積,當地重力加速度等參數計 算出所添加的砝碼質量,實驗過程繁瑣且帶入一定量的 不確定度。理論上精密壓力表可以達到所需的負荷值, 但實驗裝置的氣密性很難保證0. 5h的時間內一直保持 相應的負荷值不變。因此實際上很難嚴格按照表3設計 的超壓負荷進行超壓試驗。
不合理之處二:超壓量的非單調性。
超壓量=負荷值一壓力上限值,即::U =U'—U。
超壓實驗中,壓力上限值U<160MPa時,當U增 加,如應單調遞增,但事實并非如此。按照表2的計算 方式,壓力上限為10MPa和16MPa的壓力表超壓實驗負 荷值以及超壓量計算結果見表4:
壓力上限值U=10MPa,超壓量AUi()=2 5MPa;壓力 上限值 U = 16MPa 超壓量辦6 = 2.4MPa,
16MPa, H) MPa壓力表必須承受比16 MPa壓力表更大的超
壓量,這是不合理的。
基于以上分析,筆者建議設置更加合理的超壓負荷, 能使用常用標準器(活塞式壓力計)達到超壓試驗負荷 值,并且U<160MPa時,超壓量扣隨壓力上限值U的 增加而單調遞增。
5.結論
綜合以上分析和討論,筆者做出以下建議:
(1)標準將“精確度等級”的表述改為‘準確度等級”, 與規程一致。
(2)規程明確測量上限90%的點最大允許誤差計算 時在準確度等級基礎上降一級處理。
(3)規程和標準對于指針指示端的技術要求統一為: 指針指示端應部分覆蓋且不超出最短分度線。
(4)計量器具控制一回程誤差:對同一檢定點,在 升壓(或降壓)和降壓(或升壓)檢定時,輕敲表殼前、后示 值之差均應符合規程3. 3的要求。
(5)計量性能要求 輕敲位移:輕敲表殼后,指針示
值變動量應不大于規程表1所規定的允許誤差的1/2。表 達式:輕敲指針變動量=輕敲后示值一輕敲前示值。
(6)規程附錄A“壓力表檢定記錄基本格式”的表格 在“回程誤差”列前增加“示值誤差”列,采用excel壓力表 數據自動處理模塊進行數據處理。
(7)將規程二處“測量上限”改為“量程“正整數、負 整數或零”改為“整數”。
(8)標準設置更合理的超壓負荷,能使常用標準器 (活塞式壓力計)達到超壓試驗負荷值,并且U<160MPa 時,超壓量扣隨壓力上限值U的增加而單調遞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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